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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公告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和《人民陪審員選任 辦法》的規定,現就張家口市宣化區2024年度人民陪審員選任事項公告如下: 全區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200名,其中通過(guò)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60名;通過(guò)個(gè)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40名。 6.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,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。 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,由被推薦人所在單位、所屬居 民委員會(huì )或者村民委員會(huì )、人民團體在征得本人同意后,于2024年5月3日之前向張家口市宣化區司法局提交推薦人簡(jiǎn)歷、身份證、學(xué)歷證明等書(shū)面材料,并填寫(xiě)《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》。 由張家口市宣化區司法局會(huì )同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法院、張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》第五條、第六條、第七條、第十三條的規定進(jìn)行資格審查。 通過(guò)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由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法院院長(cháng)提請張家口市宣化區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任命。 人民陪審員經(jīng)人民代表大會(huì 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 )任命后,應當公開(kāi)進(jìn)行就職宣誓。人民陪審員宣誓誓詞為: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,我宣誓:忠于國家,忠于人民,忠于憲法和法律,依法 參加審判活動(dòng),忠實(shí)履行審判職責,廉潔誠信,秉公判斷,維護社會(huì )公平正義!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(dòng),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,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(wù),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。 監督電話(huà):0313-3065373 |